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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关洛阳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开业......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2-25 1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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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开业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现将《洛阳市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开业指南》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市“三返”人员工作专班关于做好企业开业“返工”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复工开业企业严格按标准审核把关,填写《洛阳市文化旅游企业复产开业审核备案表》,报主管县级领导审核,并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审核、备案手续不全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开业。

  附件:

  1.洛阳市公共文化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2.洛阳市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3.洛阳市网吧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4.洛阳市旅游星级饭店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5.洛阳市旅行社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6.洛阳市文化旅游企业复产开业审核备案表

  2020年2月19日

 


 洛阳市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开业”工作指南

  按照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开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推动全市文旅企业、产业有序开放,复工开业,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洛阳市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开业”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综合管理

  1.申请复工开业的企业严格按照“两不准三从严”的原则(不具备复工开业条件的不准复工开业、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准复工开业,企业从严准备、行业从严指导、工作落实从严督查),先开放野外空旷的场所,后开放封闭、人员密集的场所,有序开放,拟复工开业的企业须向辖区县级及以上文化旅游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及相关要求,经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备案,逐步开放。

  2.文化旅游企业和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

  3.按照“一企一策一案”原则,制定《文旅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4.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企业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复工开业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复工开业的需要。

  6.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复工开业前,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办公内网等途径,完成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加强对上岗员工健康情况排查,工作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实行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场所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8.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9.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10.配合属地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应在营业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二、办公场所管理

  1.加强办公场所、建设场所通风换气,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生产场所、建设场所、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区域已消毒”告示。

  2.落实弹性工作制、错峰上班等制度。原则上禁止员工串岗。减少会议频次、规模,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

  3.区域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等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4.设立隔离室和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5.强化区域内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

  6.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7.区域内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三、食宿管理

  1.餐厅(茶室)、宿舍保持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落实“一日一消毒”。

  2.禁止聚餐,餐厅实行错峰就餐、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实施考场式餐桌摆放,单人单桌,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员工就餐时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就餐前和就餐后佩戴口罩。

  3.员工宿舍铺位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杜绝出现“大通铺”。

  4.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5.用餐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对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附件1:  洛阳市公共文化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

  1.进入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并登记台账,如发现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通报疫情防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疫情传染。

  2.适当控制流动人员数量,原则上按日常接待人数定额减半执行,提倡网上预约分时段提供服务,不集中会议、不集中培训,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

  3.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办公距离保持1.5米。

  4.做好公共文化场所开放的准备工作,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保持每天2次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5.设置公共物品归拢箱柜,统一收纳群众阅读后的书籍、使用过后的物品,待消毒后放回原位下次使用。

  6.加强疫情知识宣传,设置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防控知识。

  附件2:  洛阳市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全市旅游景区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景区发展双丰收。

  一、游览组织

  1.经批准或报备开放的景区在游客购买门票时要为游客一人赠送一份健康礼包(内装防病毒手套、口罩、防疫提示卡及健康保险等)。

  2.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网上分时预约制等限流措施,观光型景区瞬间流量不超过日最大瞬时流量的50%;博物馆类等室内景区(点)从严控制开放,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3.所有旅游景区游客应佩戴口罩、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要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4.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5.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

  6.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7.游客服务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8.游客服务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

  9.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10.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11.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12.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13.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14.文物类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

  15.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16.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实行分散式游览,避免集中入园,严控人员聚集。

  17.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18.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二、公共卫生

  1.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在停车场和景区入口处增设雾化消杀专用通道,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

  2.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3.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4.加强景区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有序恢复项目建设,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三、购物娱乐

  1.景区的购物商店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2.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3.落实娱乐场所的自然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

  4.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5.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附件3:  洛阳市网吧娱乐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全市网吧、娱乐场所疫情结束前,暂缓复工,确实需要复工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吧娱乐场所复工开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0 号)要求,强化审核,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消费人员测温、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按照流程迅速启动防控预案,有效防控疫情发展。

  2.要严格控制场所消费人数,原则上人员控制在接待量三分之一以内,网吧场所接待消费者不能超过场所设置的电脑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两名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两米,娱乐场所接待的消费者不得超过场所核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控制房间人数,超过控制接待量不得接待新来顾客。

  3.免费给上网、娱乐人员提供一次性手套,消毒液,减少接触性感染。

  4.营业场所公共使用物品(电脑、鼠标、耳机、话筒、点唱机等)、设备,严格落实一人一消毒,一日全消毒,确保避免交叉感染。

  5.企业一律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现场加工的食品、饮料、酒水,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严肃查处,顶格处理。

  6.加强消费场所消毒管理,每日对经营场所消毒2次以上,做好登记。
 

  附件4:  洛阳市旅游星级饭店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民宿、乡村旅游等旅游餐饮住宿经营单位,需要复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开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0 号)要求,在服务标准化同时强化疫情防控。

  一、物资采购

  1.采购员必须身体健康,佩戴口罩。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

  3.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特别是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

  4.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5.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6.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处理口罩垃圾。

  二、顾客管理

  1.应对每一位顾客测量体温,登记台账。如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能够说明病情的,要积极劝离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能说明病情的,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通报疫情防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疫情传染。

  2.要求顾客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过多交谈。

  3.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餐饮酒店企业要积极建议打包带走暂代堂食,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及外卖窗口。

  5.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米及以上,并严格落实分餐制,避免扎堆就餐。

  6.推广普及“使用公筷、文明用餐”,倡导顾客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三、客房管理

  1.加强对客房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要定期维护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每周清洗一次空调送风和回风过滤网。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及经常接触物品(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等等)进行消毒。

  2.保持客房干净整洁,疫情期间客房每天消杀2次。

  3.增加对运转电梯消毒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附件5:  洛阳市旅行社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全市旅行社疫情结束前,暂缓复工,确实需要复工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行社复工开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洛疫情防指〔2020〕10 号)要求,强化审核,并做好各项工作。

  一、旅行团

  1.严格落实游客身份登记排查,建立实名登记台账。

  2.严格控制旅行团游客数量,旅行团尽量不超10人,每名游客携带必备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等。

  3.做好宣传教育,旅行团出发前要对游客搞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

  二、导游、领队

  1.旅行团出发前,导游(领队)要充分掌握旅游目的地的疫情情况,暂时不要开辟疫情重点地区的旅游线路。

  2.出发前要针对游客数量和旅游时间,准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消毒液等)。

  3.要坚持每天对随团游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台账,时刻提醒游客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的客人,应当立即前往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治疗,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照流程迅速启动防控预案,同时上报组团社。

  4.旅行团要租用当地有资质的正规旅游汽车公司车辆,并时刻提醒司机对车辆进行防控消杀,注意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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