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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淇滨区一量贩被罚20万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2-13 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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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张学军萌友孙伟民

  2月12日,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称,11日下午市民举报:淇滨区黄河路豫鹏量贩哄抬市场价格且有商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经核查发现与举报内容一致,遂对该量贩开出20万元罚单。

  据介绍,豫鹏量贩在售的84消毒液标价10元/瓶,上海药皂(90g)的标价签上已将2.5元涂改为4.5元,且有3种在售口罩没有明码标价。该量贩在采购时84消毒液没有票据,不能说明购进价格。销售的84消毒液高出正常销售价格3倍;上海药皂价格上涨125%;硫磺皂上涨率238%。

  调查过程中,该量贩负责人推三阻四,不配合调查,不及时提供当日供销记录清单。涉嫌存在哄抬价格,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量贩作出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对此,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从重从严从快原则处理。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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