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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崔佳 李扬
11月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宋东明的办公室内,被执行人牛某将10万元欠款交至申请人赵某的手中。至此,朋友之间因借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件,圆满执行到位。
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牛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牛某因为投资需要资金,先后向赵某借款10万元。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后,赵某多次催讨,牛某却对其避而远之。2016年10月17日赵某将牛某起诉至襄城县法院。2017年12月5日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由牛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到了执行阶段,承办该案件的干警宋东明从维护友情的角度,多次约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做通双方思想的同时,分别了解双方对借款的执行意见,并及时交换双方意见,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调解。牛某首先承认不履行判决是错误的,但由于做生意没挣钱,只能变卖房屋进行偿还,希望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和让步。赵某见牛某态度诚恳,也同意做出让步。2019年10月30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牛某11月30日前偿还10万元整,赵某对其余部分利息自愿放弃。11月5日牛某带着约定的履行款来到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宋东明的见证下交给了赵某,牛某一再对自己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向赵某表示道歉,双方相视一笑冰释前嫌。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同时体现了执行威慑力及执行工作的人性化。最终获得了当事人的感激和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