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蹚水办案件 诚心感动当事人
来源:
2019-08-14 0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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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文学 通讯员 陈金华 张朋
“你看我们来一趟不容易,为了找到你,我们都是蹚水过来的,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不是儿戏,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履行。”8月7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杜集镇,在一个农家小院里正在给被执行人常女士做思想工作。
2018年10月29日,申请人朱某和被执行人常某在虞城县法院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共同生育的两个儿子由朱某抚养,常某支付抚养费,2019年1月31日前给付2万,以后每年的1月31日前给付2万元,共计8万元。
第一笔抚养费到期后,常某没有履行调解协议,人也没有了踪影。朱某养着两个孩子很吃力。2019年2月22日,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见了执行法官,常某也是非常的委屈。“当时签订协议时,我没有多想,一心只想着离婚,离开那个家,厌恶他的所作所为,想起这件事我就烦,哪有心情给他钱,有钱也不想给他。”
面对常某,执行法官很同情,想通过劝解,促使常某履行法定义务。“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你不能只想着坏的方面,要为孩子想想,离婚协议已经达成,只有好好按照协议履行,你才能安心,才能好好光明正大地挣钱,你不履行协议,不但法律不允许,法院也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看到执行法官湿透的裤腿,常某深受感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先履行今年的2万元,以后每年会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