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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低头看微信撞死路人 肇事司机自首获缓刑

来源: 2018-12-05 07: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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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赵市伟 焦元豪

    在夜间行车一定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保持安全车距,而驾驶员孙某却因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酿成大祸,一名路人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2月3日,孙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孙某是许昌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2018年年初的一天晚上7时许,孙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前往公司,在行驶过程中手机微信提示音响了,孙某便打开看了一眼,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前挡风玻璃瞬间碎裂。孙某当即蒙了。孙某发现地上躺了一个人,地面上还有血迹,此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撞了人。由于害怕被害人遭到二次碾压,孙某将车停在其旁边并打电话急救和报警,但被害人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警方查明被害人无父母子女及配偶,只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孙某与其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获得对方谅解,孙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孙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且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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