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原继东 陈丹丹 东方今报焦作讯 对法律无知、年轻气盛的苗某,在朋友的煽动下,伙同朋友参与抢劫行为,抢过东西后还曾沾沾自喜地向同

     □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原继东  陈丹丹

    东方今报焦作讯   对法律无知、年轻气盛的苗某,在朋友的煽动下,伙同朋友参与抢劫行为,抢过东西后还曾沾沾自喜地向同村友人炫耀,但得知抢劫同伙纷纷“落网”后,苗某才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为逃避法律追究,不想住进冰冷的牢房,他开始长达八年的逃亡之路。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的全力追捕结束了他的逃亡之路,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春天的一天21时许,被告人苗某伙同他人(均已判处刑罚)密谋后,窜至武陟县詹店镇何营桥市场的“范金有超市”,采取蒙面、持刀等手段,抢劫该超市内现金3000元及一些零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苗某犯抢劫罪的指控成立。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以上刑罚。

东方今报新媒体中心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 点击排行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