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新闻1+1
6月13日,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打出失业保险政策组合拳,“真金白银”惠民利企,以实现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付雨涵
继续实施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 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纳入返还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类企业不予发放:未正常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审核时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官方机构查询为准);审核时已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进一步拓宽
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条件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