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民间“冰墩墩”比拼大赛,这类手工自制侵权吗?

来源:大象新闻 2022-02-09 11:35:12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大象新闻记者 卢怀涛

剪纸、烙画、用雪堆的、用冰雕刻的……北京冬奥会开幕以来,吉祥物冰墩墩一路走红“一墩难求”。不过,这难不倒勤劳智慧的民间高手们,瞧!“冰墩墩自由”!

2月7日,河南信阳固始的祝孟杰、祝孟涛姐弟俩花费3个小时,在雪地里堆砌了一个精致的冰墩墩。

2月7日,吉林通化一男子用冰作为原材料,花费6小时,雕刻出一个冰雪版“冰墩墩”。

网友们纷纷点赞留言:“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冰墩墩。”

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当天,河南省济源市的两位非遗传承人,向大象新闻记者展示了他们制作的“冰墩墩”葫芦烙画和剪纸作品,他们想用自己的作品为中国奥运健儿加油助威。

各式各样的“冰墩墩”DIY作品,也有网友提出了“侵权”说法。那么,这些DIY到底会不会侵权呢?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

律师:出于宣传冬奥会目的非营利性自制传播不构成侵权

张少春律师认为,对于营利性商家来说,如果未经许可,按照“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形象制作玩具或纪念品对外销售进行牟利,该行为构成违法,侵犯了发行权等合法权利;如果网民仅仅出于宣传冬奥会目的,善意制作有关宣传物品对外进行传播(非营利性),比如吉祥物雪人,则并不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有关规定,‘冰墩墩’和‘雪容融’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其形象受到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保护,其著作权归属于北京冬奥组委。”张少春律师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说,两个吉祥物体现了本届冬奥会的独创性,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财产权。”

提醒:不能歪曲、篡改“冰墩墩”等吉祥物形象

除了创意手工“冰墩墩”,还有人提出修改“冰墩墩”吉祥物形象,甚至私下制作“魔性熊猫头”表情包,免费提供给网友使用,这种“冰墩墩自由”表情包侵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正当合理使用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冰墩墩’等吉祥物的形象,这种‘使用’就包括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的方式传播等,也不能歪曲、篡改、毁坏‘冰墩墩’等吉祥物的形象,不然就可能涉嫌民事侵权,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涉嫌犯罪。”张少春律师表示。

张少春律师最后指出,广大网民朋友应当合法合理进行冬奥会宣传,切不可出现越界违法行为,更不能以牟利为目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兰明群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