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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郑州执法有点儿“暖”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01-19 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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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郑州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出台了多项“柔性执法”措施   资料图片

    疫情之下,逾期申报或者逾期缴税会不会影响企业信用?1月18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办公室发布通知,对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2年1月25日。同时,对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此外,记者了解到,受疫情影响,郑州市多部门出台了针对企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措施,提升城市执法“温度”。□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周兰

    纳税人因疫情逾期报送纳税资料,免予行政处罚

    “公司地址在封控区内,无法拿到相关资料进行税务申报,逾期申报会不会影响公司征信?”近日,郑州市中原区李先生十分焦急,担心错过报税期限而对公司造成影响。

    对此,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办公室发布通知称,1月份税费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5日,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通知提到,按月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因疫情影响,需要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延期申报申请,如果未申请延期申报,后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上报省税务局处理。

    通知明确,因疫情影响的中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以及中高风险以外地区个别纳税人,因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帮企业复工复产,多职能部门出台减轻处罚措施

    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支持和扶持,给这座城市增添了温度。此外,去年下半年,受暴雨和疫情的双重影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出台了针对企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措施。

    记者留意到,去年下半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对受灾情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各类企业,采取免予行政处罚、缓缴(含分期缴纳)罚款和申请缓期执行的措施,帮扶受灾企业复工复产。

    同时,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出台相关措施,对因受疫情等不可控力特殊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生产经营企业,依企业申请简化流程,尽快移出。不仅如此,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推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为市场主体“纠错复活”担当作为,维护好其合法权益。

    严执法+人性化执行提升城市执法“温度”

    对于郑州税务部门延期纳税、多部门推行的轻微违法免罚等相关举措,河南省政协委员马静坡表示,疫情之下,郑州市职能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从小处、细微处入手,采取人性化的执法措施,对企业而言,是件好事,同时也提升了城市“温度”。

    马静坡表示,政务服务是营商环境的第一窗口,优化营商环境,关键是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疫情下,一些中小微企业经营十分困难,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注入了“柔性执法”。

    “‘柔性执法’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变通的一种尝试,着眼长远,如何平衡复工复产与部门监管整治,让城市更有温情、有秩序、有生机,也是城市不断研究的大课题。”马静坡说。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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