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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大学教授“自证清白”21年:深夜回家“撞到”老人后施救,被判负主要责任,有人目击老人此前已躺在路上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11-15 2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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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长需
11月10日下午7时,在学校带着学生做完实验之后,方华舟就急忙往家里赶,匆匆吃上一口饭,就躲进书房整理那些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材料。作为荆楚理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的教授,这几乎是他近20年的生活常态。

(方华舟在实验室做试验,往往做完试验,回家写“自证清白”材料)
21年前的6月29日深夜,当时还是荆襄化工集团教育中心教师的方华舟,在骑着自行车返家的路上,自行车的车轮突然“垫”了一下,便重重地摔在地上,爬起来时发现一个老人躺在地上。他不计后果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但7天后,老人不治身亡。
方华舟被老人家人认为是撞倒老人的元凶,但有目击者证实在此之前老人已躺在地上。是方华舟撞倒了老人致其死亡,还是老人倒下之后方华舟才撞上并施以援手?交警部门认定,方华舟负事故主要责任,老人李某负次要责任。

(钟祥市交警队所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老人家属将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其赔偿3万余元。此后,他开始长达21年的“自证清白”之路。在此过程中,他也完成了自己人生的“逆袭”,从一名下岗工逆袭成一名大学教授。
针对方华舟反映的问题,钟祥市公安局任政委说,上级领导对此很重视,专门把他的整个案件调过去进行了评查和复核,发现方华舟把所有的法律权益发挥得很充分,该走的法律程序都走了。他也清楚这一点,但他的心结打不开。
钟祥市人民法院邓庭长证实,针对方华舟反映的问题,他去找方华舟调查过,法院也正在处理中。
深夜返家自行车被“垫”了一下,发现一个老人躺地上就赶紧找人相救
如果时光能倒回到2000年6月29日的那个深夜,方华舟或许会做另外一番选择。但生活里没有如果。
他说,那天下午下班后,身为荆襄化工集团教育中心负责组织阅卷工作的他,因第二天的阅卷准备工作尚未做完,就在办公室里多忙碌了一会儿。之后,他骑着自行车到两三公里外的大峪口,给在丈母娘家生活的一对双胞胎儿女洗澡。洗完澡,又陪孩子们玩了一会儿,他就骑车沿着荆襄大道往自己的家里赶。
大约9时30分,当他走到金山铸造厂门前时,自行车突然“垫”了一下,他随即被摔在了地上。那是一段下坡路,天黑没有路灯,他骑得小心翼翼,且不停地摇着车铃为自己壮胆,但没想到还是摔了跟头。他以为自行车撞上了拉矿石的大车掉落下的矿石,但爬起来看时,却发现一个老人躺在地上,自己车子的前轮轧在了老人的脚上。
他整个人就懵圈了,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意识地想扶起老人问问情况,但老人身体太重,他抱不动,就跑到路边10多米远处的一个裁缝店请求帮忙。
店主叫周天华(化名)。据周天华在2000年7月10日向警方所做的询问笔录中所讲,当晚约10时许,他正准备关门睡觉时,过来一个身材较瘦的中年男子,该男子说他的车子撞了一个人,请其帮忙救人。两人就一起来到事故现场,看到一个老人头朝东、脚朝西躺在路南边,老人的腿在流血。当时一个叫周月(化名)的人也在现场,周月还把自行车推到了他家。
周月在2000年7月7日所作的询问笔录中还原了她看到的现场:当晚9时30分左右,她骑车经过现场时,发现一个老人躺在路南边,一辆自行车的前轮轧在了老人的右小腿上,老人头东脚西地躺着,右小腿在流血。老人在地上来回翻滚着,“嗯嗯”地叫着。她以为自行车是老人自己的,就帮助扶了起来。一个身材较为瘦小的男子说是他骑自行车把老人刮了一下。

(周月所做的询问笔录)
周天华与周月口中“身材较瘦”的男子,就是方华舟。据方华舟讲,他和周天华返回现场后,就开始拦车救人,但拦了两辆摩托车,人家一看撞着人了,怕给自己惹麻烦,就加大油门赶紧跑了。最后拉下一辆“麻木”(三轮车),司机调过头来准备拉人时,发现老人衣服上满是呕吐物,就不愿意拉了。好在周月认识他,好说歹说才同意了。但老人死活就是不愿意上车,说他要到矿区西区去接人,还说自己没有钱。他劝说好歹去医院看一下,看有没有事。
在周月的笔录中,也提到了拦车救人的情节。她还提到,“老人被抱上麻木时开始呕吐,很多的酒味”。
老人是被他撞倒的还是先倒下后被他轧上了?
老人被送到了荆襄职工医院,值班医生看了之后说老人有伤,建议送到胡集镇医院。
在胡集医院,老人依旧坚持不做检查。方华舟一直在劝说,又让“麻木”师傅通知老人的儿子来医院。等老人的儿子来了之后,方华舟向他说明了情况,但老人的儿子一口咬定是他撞的,他则反驳说人不是他撞的,他是救人的人。
根据他冷静之后的判断,在他到达该地之前,老人应该是喝醉了酒或其他原因已经躺在了地上,他行经此地时才会感觉到车轮被“垫”了一下。如果是他撞的,老人肯定会被撞飞一段距离,而不只是车轮压在了他的小腿之上。
事情发生时,他只想着救人,没想到那么多,老人的儿子这么一说,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赶紧到矿区治安室报警,对方没理会,他就又拨打了胡集交警队事故科的电话;次日上午又委托同事报了警。其实在将老人送往医院时,他就交代周月赶紧报警。
第二天上午10时左右,胡集交警队相关人员前去调查,方华舟也去了现场,现场出警人员还夸了他的救人精神,更让他放心了。
但第三天,老人的一个儿子带了一帮人,闯入他的工作单位,将他拳打脚踢地暴打了一顿之后,又把他塞进车里拉到了交警队,让他好好交代怎么撞人的。警方也给他做了笔录。
做完笔录之后,方华舟的遭遇可谓两重天:一方面,当地的媒体要采访他,报道他救人的事情;另一方面,被救老人的儿子一直在找他的事儿,他让妻子带着双胞胎儿女躲到了乡下亲戚家,自己则躲进山上的坟场里,连夜里也不敢回去,饿了就到住在山脚下的人家讨点吃的。
七天之后,老人不治身亡。《钟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书》鉴定老人是“因车祸造成脑功能障碍死亡”。该《鉴定书》分析说,从尸检情况和CT情况看,同于非机动车撞击人体下肢,使人头枕部先着地,造成一系列软组织损伤,左枕骨线性骨折,右颞顶脑内多发性血肿,左侧脑室受压。说明损伤外轻内重,符合交通肇事所致,应属车祸。根据损伤结果来看,由于颅脑严重损伤,导致脑功能障碍死亡。

(法医鉴定书)
该《鉴定书》的“案情简介”,直接写的就是“方华舟因疏忽大意与同向行走的行人李某相刮擦,造成李某头颅着地致伤经抢救无效而死”。
方华舟对该《鉴定书》表示质疑。法医鉴定的伤情报告与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CT检测报告并不一致,比如,荆门二院关于脑部的伤势意见是左顶骨骨折,但法医鉴定报告引述该院CT时却显示“左枕骨线性骨折”;在《鉴定书》中,说李某头枕部先着地,但其伤口显示李某右小腿后内侧足跟上27cm处有一“︹”型皮肤肌肉损伤,左大腿根部外侧有淤血及擦伤,说明其自行车车轮应该撞在了李某的两腿之间,这样的撞击怎么会让李某的“头枕部先着地”?

(荆门市第二医院CT检查报告书)
有目击者证实早在方华舟之前老人已经躺在地上了
方华舟在山上躲到7月9日,遇到了一个他并不认识的人,问他在山上干啥,他如实回答了。这个人很惊讶,说:“有个叫黄仲秋(化名)的,当天晚上8时路过事发地时,就发现老人已经躺在那儿了。这事儿大家都知道,你怎么还在外边躲呢?”
获知这个消息,方华舟如释重负,觉得可以洗脱自己把人撞倒的罪名了,自己应该是撞在了早已躺倒在地的老人腿或脚上了。方华舟如获得了一棵救命稻草,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告诉了负责案子的交警。几天后,交警调查之后告诉他,黄讲述了相关情况,但最后却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也不愿意作证。

(黄仲秋接受警方的询问笔录)
根据警方7月13日对黄仲秋所做的询问笔录上所讲,6月29日晚上八时多,他驾驶摩托车经过荆襄大道金山铸造厂西边大约80米处时,看到一个头朝东脚朝西的人躺在路南边。6月30日晚,彭某到他家说荆襄大道上撞到了一个人,他问清位置后说昨晚就看到了有个人躺在那儿了。
记者注意到,黄仲秋并未在该询问笔录上签字,记者也无法联系到他本人进行核实。但11月10日,原《湖北日报》记者、现楚天都市报高管胡成证实,黄仲秋所讲确有其事。他当年曾采访过黄仲秋,具体的采访内容可参看他当时所写的相关报道。

(湖北日报记者胡成采访黄某的报道)
胡成在其报道中说,9月16日上午,记者随方华舟见到了开杂货店的黄仲秋,这个电大毕业生再次证实了当晚见到的情况(即上文中所提见到老人躺在地上之事),并同时声明,“我不会签字的,不会上法庭作证的”。
该报道说,黄仲秋借故走开后,他的母亲向记者和方华舟道出了不愿意作证的实情:“儿子和老人的一个儿子在同一个厂、同一个班,又住在门对门,你叫我儿子怎么作证?好事做不得,不注意就惹得一身骚,你看老人不是你撞的就惹这么大的麻烦,我儿子去作证,那还不得惹更大的麻烦?”
因黄的不签字、不作证,方华舟本来满怀的希望又落了空。他说,负责办案的交警认为他撞了人就该负责任,尽管他对此说法予以反驳,但他还是被要求先拿出3000多元的丧葬费来,不然死者家属会把尸体抬到其家。他的丈母娘家人为息事宁人代出了这笔费用;后来,又协调让他拿1万元左右的赔偿金了结此事,他拒绝了。
“如果真是我撞的,卖血卖器官我都愿意赔偿,让我坐牢也都可以。”方华舟说,他一再申明并不是他撞的老人。
被认定为负事故主要责任,要求赔偿死者3万余元
7月15日,钟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称,“由于方华舟驾车疏忽大意,与同向违章行走在机动车道内右侧的李某相碰撞,造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方华舟负主要责任,被撞老人李某应负次要责任。
因不服钟祥市公安局交警队所做的责任认定,方华舟向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了重新认定,但该支队最终维持了钟祥市公安局交警队的认定。
方华舟陷入了困顿,当地人更是笑他“苕(湖北方言,意思是愚蠢)得要命”,说他当时如果爬起来一走了之,屁事没有。
方华舟所在教育中心的教育科长陈胜武,在接受胡成采访时评价他说:“方华舟忠厚有余,迂腐有余,不善于保护自己。”他成为教育人不要多管闲事的“反面教材”。
他的丈母娘也说他“做事差一根弦”,“你讲良心,得到了啥回报?”亲人众怒人怨之下,妻子跟他离了婚,方华舟成了孤家寡人,但更大的难题在等待着他。
因方华舟在之前的协调时拒绝了赔偿,老人李某的家属于2000年10月30日将其起诉到钟祥市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认为,方华舟与老人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后的事实清楚,经交警部门认定,方华舟应负主要责任,李某付次要责任,故其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方华舟辩称此次交通事故不是他造成的,其无责任和经济能力承担赔偿责任。因无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故方华舟应赔偿李某相应的经济损失45143元中的36114.4元。

(钟祥市法院一审判决书)
赔偿从3万多元变为2万多元,7年才赔偿完
这3万多元的赔偿,对方华舟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他称,当时的荆襄磷矿濒临倒闭,他每月的工资不足百元,靠平时在外代课或打零工勉强度日。此次打官司,他没有钱请律师,只有自己赤膊上阵,更别提支付如此巨额的赔偿金。
判决下来后,方华舟并不服气,但他没有上诉,而是听人建议申请了钟祥市检察院抗诉,钟祥市检察院还专门去调查了黄仲秋,黄仲秋也讲述了他看到人躺在地上的情节,并在调查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检察院对黄仲秋所做的询问笔录)
2002年4月17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再审维持了原判。在这次再审中,特意提到了“方华舟提供的证人黄仲秋的证言不能直接排除和免除其交通肇事的责任,方华舟称自己并非是此次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证据不足,且无合法的证据支持其请求”。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这个结果出来之后,方华舟很沮丧。他在出事之后也离开了原单位,到私立学校教书和到工地四处打工,但收入极为有限。
幸运的是,穷困潦倒的他得到了逆袭的机会。2002年,他得知荆门职业技术学院(荆楚理工学院前身)招聘老师,他应聘成功,成为该校的一名老师,每个月有900元的工资。
有了正式的工作之后,法院开始从方华舟每月的工资中扣除500元,作为赔偿老人李某家属的赔偿费用。余下的400元,要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自己还要生活,日子过得极为煎熬。
后来,两个孩子要上学,也搬到了荆门市,他不得不租了房子,家里的开销更难以为继。为了省点煤钱,他到工地去偷拾木头,用来烧火做饭。他还在校外做了三份兼职,到私立中学代课、做家教等,疯狂地挣钱。除了赔偿和生活开销之外,他还希望能存点钱继续打官司。
2005年,他向荆门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该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初审、再审认定事实证据充分,但实体处理不当。死者李某伤情鉴定符合非机动车致伤情节,仅黄仲秋的证言尚不能排除非方华舟肇事,李某家人要求赔偿的请求应予支持。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方华舟应付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原审法院在赔偿数额和应承担的比例上判决不当。因此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方华舟只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35518.40元的70%,即23462元。此外,初审、再审及该次审理的受理费也让李某的家属出了一部分。
但方华舟对此结果并不满意。2008年7月23日,他向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因超出诉讼时效期被驳回。
但他依旧没能放下,还在尝试通过各种渠道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之所以这么坚持,他说并不是为了钱的问题。在他看来,自己最艰难的日子都过去了,现在他已成为教授,每年有十几万的收入,两万多的赔偿金还了7年已经还完。
钟祥市公安:该走的法律程序都走了,主要是他心结打不开
作为知识分子,他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名誉。因为他一直不承认是自己撞死的李某,怕人家说他“撞了人不承认”,他要讨个真相;此外他还认为此事有社会意义,不应该让救人的人寒了心。
方华舟透露,今年11月3日,钟祥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亲自登门向其通报,说接到他反映的问题后十分重视,复盘了整个事件的过程,认为黄仲秋的证据不能排除他的肇事责任,因此不能撤销原来的事故认定,建议其向最高法院继续申诉。
11月4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也找到他做了一个笔录,称会进行相应的调查。
11月15日,记者向钟祥市公安局和人民法院相关人士求证。钟祥市公安局任政委说,方华舟向上级机关反映后,上级领导很重视,专门把他的整个案件调过去进行了评查和复核,发现方华舟把所有的法律权益发挥得很充分,该走的法律程序都走了,法院系统通过两审、终审等都做出了结论。他也清楚这一点,但他的心结打不开,他主要是在听说黄仲秋的说法后认为是老人倒地后自己才撞上去的。警方在事故认定之前找过黄,但这个不纠结了,后来法院都判决了,警方的事故认定也经过上级机关进行了重新认定。
钟祥市人民法院邓庭长证实,针对方华舟反映的问题,他去找方华舟调查过,法院也正在处理中,至于详细内容,他无法在电话中透露太多。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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