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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买方包税”这一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潜规则”将打破,今后,买方无需再替卖方承担税费。日前,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法拍房拍卖中,拍卖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承担并申报缴纳自己应纳的税款,不再简单按照拍卖公告中要求买受人概括承担全部税费的要约邀请、要求买受人缴纳不应由其承担的税费、不得限制买受人申报缴纳契税。
契税应在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前缴纳
9月1日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上述《公告》,以进一步规范全省契税征收管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公告》明确,全省契税申报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除另有规定外,契税具体适用税率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的规定执行。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人可持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文书等原件及相关资料申报缴纳契税,负责契税征收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和办理。
不动产司法拍卖由“买方包税”改为“税费各担”
在采访中,记者留意到,目前市面上法拍房多为各地法院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记者查询相关平台上的法拍房拍卖公告发现,在《公告》发布之前,不少拍卖公告都注有“拍卖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而随着《公告》的发布实施,今后也将打破“买方包税”这一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潜规则”。根据《公告》,今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契税,应当依照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和申报缴纳;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主体承担和申报缴纳。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在房地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契税由谁缴纳规定得不太清楚,多数情况下都是买受人来承担契税。
记者留意到,目前相关最新的拍卖公告中多已明确:“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