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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丨健身房私教课承诺配专业营养师监督饮食,女子上课仨月却无人管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9-08 1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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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柯旭/文图

“报名的时候健身房承诺会有营养师监督我的一日三餐,但报名后三个月都没人管,别人的会员群都有营养师的饮食提示、体重监督记录,我从来没享受过这些服务。”9月1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跑腿热线(0371-65830000)接到郑州张女士反映,称自己5月份在家附近的健身房办理会员私教课67节,但上课三个月以来,没有享受到此前承诺的营养师跟进服务。事情经过究竟如何?9月7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自述:承诺配备营养师日常监督未实现,要求退款无扣费明细

“之前在某团购平台上了解到健身私教课,本着锻炼身体的目的,4月22日,我在高新区黄金时代健身(彩虹城店)办理一张4185元的健身卡。”张女士向猛犸新闻记者解释道,只有先办理健身卡,才有资格报名私教课。“私教课宣传的是会根据会员的需求定制课程,我当时选的是减脂课,健身房和我说减脂会员都会安排营养师服务,每天专门负责监督我的饮食,教我怎么吃。”

张女士考虑到既可以锻炼身体,同时又有专业营养师监督自己一日三餐,能更有效的达到瘦身目的,于是在5月6日-5月17日,交付私教课费用11760元,在7月1日续费6000元。在张女士提供的私教课协议中,记者看到,张女士17760元先后购买私教课共67节,每节课时长60分钟。

记者注意到,在该健身房向张女士宣传的营养师监督视频中,营养师会要求会员将每餐照片发到群中以便监督其饮食状况,会提醒会员记录每日体重变化等监督服务,同时也会向会员提供科学减脂知识。张女士表示,上课三个月以来,这些服务都未曾享受。

“从5月10日开始上第一节课,我就没有在我的会员群(健身房为私教会员建立个人服务群)中看到营养师的出现。“张女士称,5月下旬,健身房给她送了一盒益生菌固体饮料,当张女士询问如何服用时,健身房表示会把营养师拉群里,”他说营养师会告诉我怎么吃,但一直拖到8月4日,营养师才进群,还是在我询问5、6次后,营养师才出现的。”

据张女士讲述,在其要求退费处理时,健身房不出具相关扣费明细。“67个课时,前后我只上了21节,健身房告知我只能退五千多块钱,我想知道剩下的钱扣哪了,拖了很久他们也没有给我答复。”

健身房:原则上不退不转,尽可能帮助顾客减少损失

对于张女士的提出的质疑,9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高新区黄金时代健身(彩虹城店)了解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尹经理告诉记者,关于张女士的退费申请,现已上报总公司,正在按照流程解决问题。“我主要负责的是顾客的健身卡问题,因为合同上签的是特价课,原则上不允许退费转让,这个顾客都是知道的。”尹女士表示,会帮助顾客尽可能减少损失,将该健身卡进行转让。对于此解决方案,张女士表示接受。

关于健身房没有出具扣费明细一事,黄金时代健身(彩虹城店)店长乔先生称,已于9月7日将材料提报总公司,7个工作日内会有一个确切的处理意见。“我们是服务行业,客户对我们存在问题意见,我们都会积极改进。因为当时跟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上明确规定,如果客户是由于一些其他情况执意退费的话,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对于此前双方沟通的退款五千元,但没出具扣费明细一事,乔店长表示,客户消费的每一节课,总公司都会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健身房这边也会导出相关数据,“这个客户可以放心,只要是将退费申请提报到总公司后,最终所有明细都会和会员本人签字确认。”

律师建议:勿冲动消费,健身房如过分加重消费者义务或不被法律支持

针对此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文博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房会员、私教课时,切勿冲动消费,不能只听信销售人员的承诺,要明白只有在这些承诺落实到书面合同上之后,自己才能享有获得相应服务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对于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健身房与张女士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规定,那么一般应当认定有效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民事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尤其是关系到人身安全或者重大财产时,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要寄希望于法律能够保护你的任性。具体到张女士与健身房的纠纷当中,张女士认为健身房收了自己的钱之后,只要自己不想健身了,对方就必须退自己钱,却忘了合同一旦生效,对自己有什么样的约束;而健身房一方觉得既然合同约定了30%的违约金自己就一定能拿到手,却忘了民事法律首先讲的是公平,如果过分加重对方义务,减轻自己义务,是有可能全部或者部分不被法律所支持的。不能想着“反正我有合同保护,你不上课我就不给你退费”,毕竟格式条款到底有没有效,健身房说了不算,要看法律如何评价。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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