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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郑州市要为高层住宅建筑配"楼长"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9-01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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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萍

9月1日上午,郑州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分析了吉林长春“7.24”物流仓库火灾、内蒙古鄂尔多斯“7.26”日用百货商店火灾事故、8月27日大连凯旋国际高层建筑火灾,为全市消防安全敲响警钟。

据了解,高层建筑火灾危害极大,超过15层以上的高楼层灭火难度高,外墙保温材料极易燃,一般的灭火云梯抬升高度又有限。同时,高层建筑平面空间结构复杂,内部上下贯通,存在大量疏散楼梯、竖向管道井、中庭和玻璃幕墙缝隙等,一旦发生火灾,易形成“立体燃烧”。

为有效防范高层火灾,郑州市将严控新建高层建筑的土地、规划和工程审核验收关口,确保高层建筑的规划发展与城市消防安全条件相适应;全面摸清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底数,结合旧楼改造、节能改造,推动逐步拆除更换,集中治理电缆井封堵不严、楼梯间堆放杂物、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消防车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问题。

与此同时,每栋高层建筑必须配备“楼长”或安全经理人,定期维护保消防设施。主管单位要适应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强化配备针对性、实用性消防车辆装备,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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