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新闻线索在线提交

山东一银行员工于宿舍被蒙面男子捅7刀,警方鉴定其系“自残”不予立案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8-24 15:50:08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刘小玉/文 受访者供图

核心提示:

因为一次与歹徒搏斗,41岁的张洪波怎么也想不到,这次事件改变了他21年的人生轨迹。

2000年4月9日凌晨1点左右,20岁的张洪波还是山东省郓城县农业银行黄安营业所的一名司机,他从公司三楼下到二楼的楼梯拐角处“偶遇”一名蒙面人,在与蒙面人搏斗的过程中张洪波身中7刀。事后,当地媒体《齐鲁晚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然而,张洪波此次的经历像过山车一般变化,让人难以捉摸。随后,张洪波的伤口被郓城县公检法三方法医、菏泽地区公检法三方法医共同鉴定:伤是造作伤,即自残。后山东省公安厅又进行复检,鉴定结果依然是造作伤。

对此,张洪波及家人并不认同,张的父母认为当晚很可能是一起抢劫银行案,而儿子作为银行员工与歹徒搏斗身负重伤,属于见义勇为,且张的家人至今未见到任何伤情鉴定报告。

凌晨楼梯间遇蒙面歹徒被刺成重伤,公检法三方法医鉴定为自残

“这么多年光寄出去的信件得有5000~6000封,最多的时候一天寄出去100多封。”张洪波告诉记者,寄出去的每一封信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希望,他坚信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等到我证明了清白,我一定会去找以前不相信我的人,亲自告诉他们我是清白的。就是他们不在了,我也会告诉他们的孩子,你的父母当年案件判错了。”张洪波说着突然哭了起来。

事情还要从2000年说起,当时20岁的张洪波在山东省郓城县农业银行黄安营业所做司机。张洪波回忆,当年4月8日,他开车载着营业所主任王成合跑了一天的业务,晚上回到宿舍休息。张洪波住二楼,他当时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爱人王丽华住在三楼。张洪波晚上闲着没事就跑到三楼女朋友的宿舍玩,当时女朋友9岁的堂妹也在。聊天至4月9日凌晨一点左右,张洪波起身离开准备回到二楼自己的住处。

然而,意外就发生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

4月的天气比较寒冷,据张洪波回忆,他离开的时候拿了件西装穿上,从女朋友的宿舍出来需要穿过三个房间才走到楼梯间,张洪波自称自己喜欢低头走路,当他低头扶着栏杆走到三楼楼梯的拐弯处时,一个蒙面人突然出现,因为距离太近,一抬头,“当时被吓得‘啊’的一声喊了出来。”他还没来得及喊人,蒙面人就持匕首迅速向他扑来,张洪波在与蒙面人的搏斗中被击倒在地,蒙面人迅速往楼下逃窜,张洪波想追却追不动,随机把自己的拖鞋向蒙面人扔去。张洪波至今记得,自己身高1米7,蒙面人身高应该比他矮一点,个头不足1米7。

危机发生后,张洪波拖着受伤的身体来到女朋友王丽华的宿舍。“当时,我一开灯看到有血,赶快用卫生纸给他捂住了,害怕极了。”其爱人王丽华向记者回忆称,俩人走出房门开始呼叫同事并迅速报警,张洪波被紧急送往郓城县医院抢救。后经医生诊断,张洪波的腹部、颈部被刀刺伤造成肋骨骨折、脾破裂,身体大量失血,伤情严重。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对此案也非常重视,因为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抢劫银行的盗窃案,此事在当年引发当地媒体的关注。

援引齐鲁晚报2000年8月18日报道:在张洪波住院期间,郓城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侦破工作,时任刑警七中队队长郝学存介绍,案发后在张洪波所述跟歹徒搏斗的三楼拐角平台处,发现地上有搏斗痕迹,以及张洪波所述,从歹徒头上撕下一缕头发,从衣服上扯下墨绿色肩章和两枚黄色纽扣,还有搏斗间从歹徒身上拽下的BP机腰卡。

当张洪波在等待警方破案的时候,事情却出现了反转。

记者从当年的齐鲁晚报报道中发现,案发后的3~4天,郓城县公安机关的法医对张洪波验伤,怀疑是造作伤,即自残。为了慎重起见,郓城县公安局并没有当即下结论,而是请郓城县公检法三方的法医共同来鉴定,结果依然拿不准,没有下结论。后郓城县相关部门上报菏泽地区,由菏泽地区公检法三家成立了一个临时伤情鉴定委员会。为了防止出现差错,鉴定全程均有摄影和录像资料。2000年4月20日,菏泽地区公检法三家法医下发最后结论:张洪波的伤是造作伤。因此,郓城县公安局认定此案系假案,不予立案。

张洪波方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要求调查重新鉴定。2000年12月24日,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主任法医、副主任法医到达郓城再次对张洪波的伤情及现场进行复检,2001年1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出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结论依然是张洪波的伤为造作伤。

家人无法接受自残定论,当事人至今未见伤情鉴定报告

“这么多年,我至始至终没有见到过伤情鉴定报告书,”

据张洪波介绍,他第一次听到“假案”结论时,是和母亲一起去时任郓城县农行行长王宪喜家询问进展时听到的。

张洪波听到“造作伤”这个消息后顿时懵了,随后“在行长王宪喜家又哭又闹,接受不了这个结论。”当时只是口头告知,张洪波向警方索要时,警方以文件属于机密文件为由拒绝。

张洪波的父亲回忆得知儿子受伤的案件属于“造作伤”时,“当晚一家人乱作一团,晚饭的汤也没喝,儿子嚎啕大哭,爱人也跟着哭。”第二天天还未亮,张洪波的父母便搭车从菏泽赶到郓城,因为菏泽距离郓城100多里,怕张洪波的伤经不起路上颠簸,老两口自己去的,他们在农行行长办公室再次得到了造作伤的结论。“当时行长让我看电脑,电脑里有一行字是说张洪波的伤是造作伤。”张洪波的父亲也表示“无论怎么理论,始终见不到纸质的材料。”

“你说这么大个事你们口头传达,为啥不能给个字,你要是给个字(伤情鉴定报告)我扭头就走。”张洪波父亲形容那段时间爱人和儿子的状态,每天一大早就出门拼命的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跑遍了所有能跑的单位,回到家早已累的筋疲力尽。张洪波的母亲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着那段时光,里面内容大部分是今天和儿子一起去了哪,见到了什么人,得到了哪些回复。

张洪波的父亲说。“儿子有工作、有女朋友、又年轻,我找不出儿子要自残的动机,我相信他,也相信我能看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张洪波出院后,自己满脑子都是这个事情,经常起的早睡的晚,他甚至有点不敢睡觉,因为一旦入睡就会噩梦连连。“有时候半夜正睡着忽然就坐起来了。”张洪波74岁的父亲回忆起当年儿子的状态时说道。妻子王丽华也说当年的事给张洪波留下了后遗症:“他害怕黑夜,很多年都有开着灯睡觉的习惯。”

当事人奔波21年证明自己,“自证清白路”还要走多远?

“2020年伤口感染出院后的一天晚上,张洪波打印了700~800张印有自己事件说明的传单准备晚上出去张贴,结果当晚就下雨了。当时我太失望了,爱人劝我,无论如何不能做违法的事,这样才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张洪波谈起这么多年的寻找和压抑这样宽慰自己。

21年里,张洪波不断的写信、打印张贴;他也试着跑到黄安张贴悬赏,希望找到些当年案件的蛛丝马迹;他打了不下百个法医鉴定机构的电话,对方的回复通常是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全面的材料才可以重新鉴定;他也会跑到北京找很多人了解情况,但因为资金问题不能经常出去;他手里的人员名单,电话号码单、申请书多到数不过来。然而,这21年的日日夜夜,却没有任何回音。

采访中,张洪波似乎不愿意提及自己的失望。“今年春节除夕夜,写信封写到了2~3点。”他说邮寄点的人都知道他,每次去都寄很多信,有时候觉得不好意思会多跑几个邮寄点分别寄出。“只要信没有被退回,我就觉得有希望,总会有人看到。”

如今,张洪波自己做了点小生意维持家用。

记者问王丽华这21年自证清白的路这么艰难,会觉得委屈吗?会后悔嫁给张洪波吗?

“委屈啊,但是嫁给他不委屈,他对我很好。”

王丽华回答道。“我不相信他是自残,要不我也不会嫁给他,我父母也支持他讨回公道。”张洪波的爱人态度坚决。王丽华告诉记者,张洪波被定义为自残后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人际关系,很多人是相信张洪波的,只是没有人会主动站出来去说这件事。

当年的事情出现后张红波的身体也留下了后遗症,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不能干重活,2020年张洪波的旧伤复发住进医院。“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难,家里哪有那么多钱,我是挨个找我几个兄弟借钱给他看病,像21年前在医院陪护他一样···”张洪波的父亲止不住的心酸,老伴身体不好······

猛犸新闻记者根据张洪波提供的与现郓城县公安局申诉科李振江的录音了解到,目前郓城县公安局对张洪波的案件正在进行重新复核,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尝试电话与李振江警官取得联系,说明来意后对方随即挂断电话,发送短信也没有回复。记者又尝试联系时任当地刑警七中队队长郝学存,他表示不便接受采访,需要记者跟郓城县公安局宣传科联系,但记者未拨通宣传科办公室电话。

记者根据张洪波提供农行的联系人方式,先后与张洪波工作介绍人王洪涛、时任黄安营所主任王成合取得联系,但在听明记者的采访来意时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律师:办案程序违规,或不构成造作伤

对于张洪波的经历,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介绍说,根据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的规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此,张洪波作为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查看鉴定结论或要求公安机关以书面方式向其送达鉴定结论。

秦明律师认为,目前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张洪波是否有权查看鉴定结论文书中的鉴定过程、鉴定方式、认定造作伤的依据等内容。实际上如果经过两次鉴定都有充分的依据认定造作伤,侦查机关完全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张洪波披露鉴定过程、方式及依据,而非遮遮掩掩。

对于“造作伤”,秦明律师解释道,“造作伤”属于法医学概念。《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中将造作伤鉴定归属于法医临床鉴定范畴。一般指用人为方法故意损害自己身体或授意他人代作损害。这种故意损害自己身体所造成的伤情表现形式,往往有其明显的特征。如:损伤较轻,一般不会伤及心肝脾肺肾等重要器官;损伤位置多分布在四肢等双手易触及的位置;多有平行排列的试探刀痕等。秦明律师认为本案中张洪波身中7刀,脾破裂,肋骨骨折,颈部、腹部及面部均有外伤,不符合造作伤的一般特征,更符合搏斗所造成的损伤后果,但具体为何种原因造成还应当结合案件背景、现场勘验检查情况做出判断。

2021年6月29日,张洪波就其案件提出听证会申请。7月21日,张洪波告诉猛犸新闻记者郓城县公安局已经通过听证会申请,并邀请记者参加,但具体时间还未通知。8月1日,张洪波再次提出书面申请听证会,并罗列五条关键诉求:1、进行测谎。2、对当年现场物证进行认定。3、对现场搏斗痕迹进行认定。4、对被称为机密文件的鉴定报告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查。5、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委托第三方重新鉴定。目前,张洪波还在等待郓城县公安局关于听证会申请的确切回复。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猛犸调查】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兰明群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联系邮箱:jinbw2004@126.com。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20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今报网编辑部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