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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通知: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2-04 0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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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健全四个提醒机制 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

    通知说,我国5G商用许可发放以来,全行业加快网络建设,完善产业生态,丰富内容应用,5G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用户权益,推动5G持续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制定完善本企业5G服务标准,将5G服务质量作为一线窗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健全四个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

    一是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

    二是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

    三是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

    四是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通知要求,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根据通知,各基础电信企业要于2021年2月28日前落实以上要求。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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