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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9岁小学生被罚跪磕头“重度抑郁”,家长要求转学被拒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1-24 18: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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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申子仲



辽宁沈阳的郑女士向猛犸新闻爆料,称两个多月前,自己上小学的儿子聪聪(化名)被高年级的学生罚跪,并导致严重抑郁。“本来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处理好的事情,由于学校和教育局的不作为、乱作为,变得越来越没办法收拾。”更令郑女士匪夷所思的是,家长并没有要求鉴定该事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而当地教育局却主动做出了否认”校园欺凌“的《通报》。
9岁孩子如厕被罚跪磕头

聪聪今年不足9岁,在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上三年级。
郑女士说,她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开有一家学生托管部,“走路也就10分钟的样子”。2020年11月12日下午,孩子放学后先到了托管部,独自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和别的小朋友一起做作业。
“我当时忙着照顾其他孩子,也没在意,到晚上快7点的时候,我看到儿子和一位学生抱在一起哭,就忙问这是怎么了。”郑女士说,聪聪告诉她不想再上学了,原因是当天中午在学校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了。
仔细盘问,聪聪才说出事情经过:当天中午11点半左右,即学生午饭前,聪聪去卫生间小解,同时如厕的还有同年级不同班的学生亮亮(化名)、伟伟(化名)。当天在卫生间执勤的“校园小主人”是五年级的学生强强(化名),强强认为3人在卫生间说话了,属于”高声喧哗“,影响老师休息。除了对3人长时间罚站,还要求挨个跪下“磕头认罪”。在强强的胁迫下,亮亮不得已屈服了,按照强强的意思完成了“规定动作”。第二个轮到聪聪,聪聪不服气,表示自己并没有说话,结果被强强踢了一脚,强行按着头跪在地上磕头。聪聪认为这是“奇耻大辱”,也觉得没脸见人。
郑女士听完非常震惊,因为自己是开托管部的,手头有不少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她很快就电话联系到了亮亮和伟伟的家长,3位学生家长当晚各自询问了自家孩子,相互对照所述基本一致,便决定第二天同到学校处理此事。


 孩子确诊重度抑郁

据了解,所谓的“校园小主人”,是该小学的一种学生管理方式,“小主人”由学生担任,分布在校园走廊、厕所等地方,主抓学生纪律。
午休时间在卫生间内为什么不能大声说话?郑女士解释说,卫生间离教室不远,而老师一般会在教室内午睡,“或者伸张弹簧床,或者拼几张凳子。如果厕所里说话声音大了,确实会影响到老师”。
2020年11月13日,聪聪神情有些呆滞,说什么也不再去上学。无奈的郑女士只好找到学校佟校长反映情况。
“这天是星期五,除了我家孩子,另外两个被罚跪的孩子都上课了。佟校长说这不算什么大事,过两天会让孩子和家长去跟下跪的学生道个歉。另外学校也会对受害的孩子会重点培养,比如优先参加篮球队、广播站啥的。”郑女士说,当天下午,伟伟的家长就明确表示放弃追责,随后,亮亮的家长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而儿子此后的反应则更为强烈,任爸妈怎么劝,聪聪都拒绝再回学校,并开始陆续出现身体僵硬、沉默不语、怕见生人、尿裤子尿床等情况。
2020年11月15日,郑女士带着聪聪求医,因为需要预约,直到11月27号,才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挂上号,经查,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并建议“转学调整环境”。


施暴学生家长的道歉
与此同时,郑女士不断找到学校,要求尽快妥善处理。
按照郑女士的初衷,这件事最好让孩子们自己解决,她认为最妥善的解决办法是施暴者强强,能亲自给受害的儿子聪聪当面道个歉,最好能送一个小礼物,让两个孩子握手言和,化解掉聪聪的心结,心里没了怨气,孩子也就会慢慢好起来。但是“学校从一开始就不断地私下问我,需要多少钱才能了事。我多次跟他们说’这不是钱的事,能把孩子的心病治好就行,最好让孩子出面道个歉‘。”
2020年11月25日中午,也就是在事发13天后,聪聪确诊的两天前,强强的母亲在两位老师的陪同下,来到了托管部见了郑女士。
”当时强强并没有来,我儿子在家里呆着,也不在托管部。强强妈妈对我说,强强也不是十八、二十岁的人,都是孩子家家的,玩玩而已。还说强强自己也是这样‘成长‘起’的,以前在学校也让别的孩子罚过跪。“郑女士认为这位家长不是来道歉的,”毫无诚意,简直就是狡辩“。


社会人受委托参与调解

从强强妈妈口中得知,类似让学生下跪认错的事,在该小学发生并不是第一次,郑女士觉得该校的教育环境可能存在严重问题,希望能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教育局的反应十分冷漠,校方态度也一直不冷不热“。
直到2020年11月28日,沈阳一二七中学金老师叫丈夫打家长的新闻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学校这才开始“积极行动”起来,但“做法更是离谱"。郑女士说,学校委托了不少中间人联系到她和丈夫,甚至还有“社会人”参与调解。有的“大哥”一开口就直言“代表官方”“代表学校”“代表校长”,或自称“跟教育局长都是哥们,有局长罩着,这事儿你整不动 ,要一两万块钱得了。”
聪聪的父母不敢相信这些中间人的“大包大揽”,也不明白学校”为什么要采取‘私了’的方式,而不能大大方方地认个错。“
2020年12月7日,郑女士选择报警,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以“聪聪被他人殴打”为由予以受理。
2021年1月6日,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聪聪父母传达了《处理意见书》,并称是“教育局的最终处理结果”。
记者注意到,该《处理意见书》全文200字左右,并没有针对罚跪一事的调查文字,只是在一番诸如”继续加强学生品行教育“的内容后,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解决。
孩子病情加剧,投诉四处碰壁

聪聪的病情持续加重,以前聪明开朗、学习成绩优异,经历了这次侮辱,心里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目光呆滞、身体僵硬、排斥外人、小便失禁成为常态,甚至认知方面出现障碍,看上去”像傻了一样“。
父母带聪聪四处求医,已花费两万多元,仍不见好转。去年12月下旬,郑女士本打算带儿子去北京的专业心理疾病医院治疗,也想带着儿子去南方游山玩水散散心,因受疫情管控影响,也未能成行。
聪聪现在天天呆在家里,郑女士有意想让孩子多看点动画片,“把手机给他,他好像一点兴趣也没有。和以前相比,完全换了一个人。”
参考医嘱,考虑到儿子小便失禁的实际情况,担心儿子继续在东平湖街第一小学就读,可能会遭到同学的嘲笑,更担心施暴的学生可能会变本加厉收拾聪聪。父母思前想后,决意让聪聪转学。
去年12月底,郑女士想办法联系到了于洪区教育局的杨局长,”接通我的电话后,说是正在开会,一会回过来。随后再没了音讯,我再打,没人接。再打个三四次,杨局长就把我直接拉黑了。用别的电话打,还能打通,再打几回,也拉黑了。“


先通报,再协商

在为儿子维权的过程中,郑女士和丈夫注重保留证据,收集了大量的音频和视频资料。万般无奈下,他们向媒体求助。不久前,当地和其他媒体相继对此事予以关注。
1月17日相关新闻播出。
1月18日,郑女士接到通知,让次日上午去派出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
1月19日凌晨,于洪区教育局在网上发布了相关《通报》。
同日上午,郑女士和丈夫来到迎宾路派出所。包括辖区派出所、区教育局、当地政府部门,共有6人参加了对聪聪家属的协商会议。
郑女士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协商会上,郑女士和丈夫和对方发生了激烈辩论,长达两个小时。
聪聪家长认为区教育局提前8个小时,在没有征求家长的意见下,已经在网上公布了《通报》,又在通报过处理结果后与家长协商,”这简直就是演戏“。
聪聪父亲根据3个被罚跪孩子的陈述,认为聪聪与同时如厕的同学并不熟悉,也没有参与说话,因此不存在《通报》中所说的“大声喧哗”。据家长事后了解,校方有监控视频可以证实,卫生间发生施暴期间,曾有一老师模样的人,以及多名学生出入过卫生间,但孩子并未被解救。因为基本事实的错误,《通报》的处理结果也就毫无意义。
而作为受害孩子家长,他们并没有提出过此事是否属于”校园欺凌”的鉴定要求,也不明白教育局为什么要主动在《通报》中认定此事不属于“校园欺凌”。
家长认为《通报》是出于应付

教育局主动做出了鉴定,聪聪爸爸仍表示不服,他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当地教育局下发给相关文件规定,事情已经构成“校园欺凌”。
而参会的区教育局一位女干部,此前经过组织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教育专家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此事构不成“校园欺凌”,家长如果不服,可以去起诉。也正是因为构不成“校园欺凌”,家长提出的让孩子转学的要求,也就不符合条件,不予支持。
双方僵持不下,协商会不欢而散。
“那位女干部的态度非常强硬,又说《通报》就是最终结论。还6次反复强调,说‘你们不满意,可以去告我,去告教育局。”郑女士说,“既然开听证会,为什么不让我们家长参加?我们从来没有要求鉴定’校园欺凌‘,可他们却主动去做鉴定,他们到底怕什么?我看这个《通报》,纯粹就是为了应付舆论。”
针对郑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于1月24日下午拨打了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杨局长的电话,语音提示该“手机已关机”。记者随后拨打了东平湖街一小佟校长的电话,连续拨打多次,均提示“正在通话中”。
孩子妈妈怀疑自己也抑郁

47岁的郑女士要孩子比较晚,聪聪是独子。她还向记者出示了聪聪此前获得的各项奖状、荣誉证书,包括国家、省、市级的各类奖项多达近30个。除了学习成绩优异,聪聪在书画、舞蹈等方面也很突出,是多年的优秀特长生,还曾作为才艺新星,做过“东北地区小形象代言人”。
”我向教育局反映的问题,是我儿子在学校被罚跪磕头导致了抑郁,而教育局最后给我的结果,是认定这不是’校园欺凌‘,因此不予转学;教育局对施暴学生的要求,仅仅是道歉了事,并未做出其他处罚,而施暴学生至今也仍未给我孩子道歉;这样的处理《通报》,会不会助长学生的暴力倾向,会不会影响更多的学生去模仿;还有孩子的医疗问题呢,难道因为不是’校园欺凌‘,就让我们自己来承担后果吗?“郑女士说,为了聪聪的事儿,近两个多月”每天睡眠不足三个小时“,她甚至怀疑”自己也抑郁了“。
律师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作为学校来说,应当依法保障未成年子女在学校内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如果因放任不管或监管不严,导致校园霸凌行为出现致学生受伤的,那么学校依法应当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其次,对于实施校园霸凌行为的学生来说,除批评教育之外,如造成他人身体、精神损害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对于受害学生家长来说,学生家长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反映,教育部门有权调查后依法依规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或投诉。此外,如因此造成学生身体或精神受损害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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