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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布疫苗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重大事件要在30分钟内报告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2-31 03: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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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安全与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发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该如何应对?

    12月30日,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河南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试行)》),将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4个级别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发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群体不良事件,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确认或者怀疑与疫苗质量有关,或者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分别对应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医疗事故、不合理使用疫苗等不涉及疫苗质量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预案。

    什么情况下适用何种等级的响应,《应急预案(试行)》也有了明确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Ⅰ级响应)——

    同一批号疫苗短期内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者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者危及生命)超过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其他危害特别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Ⅱ级响应)——

    同一批号疫苗短期内引起2例以上5例以下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者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10人、不多于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者危及生命)超过3人、不多于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涉及2个以上省份的;

    其他危害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Ⅲ级响应)——

    同一批号疫苗引起1例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者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5人、不多于1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者危及生命)超过2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其他危害较大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Ⅳ级响应)——

    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者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3人、不多于5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者危及生命)超过1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其他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Ⅱ级响应启动,30分钟内电话报告

    《应急预案(试行)》提出,各级药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由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向相关部门发出疫苗风险预警信息。

    特别重大和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要在获知信息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要在获知信息后6小时内书面报告;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要在获知信息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

    此外,特别重大和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每天至少上报一次信息,较大和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至少每3天上报一次信息。重要进展、关键性信息要随时上报。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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