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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砸死婆孙俩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1-02 06: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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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侯勇和妻子租住在乡下一处土坯房里

    2019年6月1日,24岁的侯泽从33楼跳下,砸死了楼下遛弯的婆孙俩,二审判决侯泽父母赔付对方106万元。一夜之间,侯勇和妻子变得一无所有:不但失去了儿子,还背上了债务。他们不得不从城市返回农村,意志消沉地生活着。

    对于他们来说,不仅面临百余万的经济压力,还有儿子为啥跳楼的心结。随之而来的,不仅有夫妻俩的无助,还有该不该判赔这么多的争议。10月28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付雨涵/文图

    跳楼,毫无征兆

    在距眉山县十几公里的乡下,有处土坯房,房租仅百十块,那是侯勇和妻子邓娟租住的地方。儿子去世后,财产被冻结,他们便搬到这里。邓娟时常精神恍惚,事发后500多个日夜里,她始终想不明白儿子为啥要这么做。

    侯勇一家原是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人,侯泽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事发时已待业在家半年。两三年前,夫妻俩用积蓄和20万征地赔偿款,在眉山市区买了套房子,“留给儿子娶媳妇的。”

    2019年6月1日,彻底改变了他们及另一个无辜家庭的生活走向。下午5点,当保安的侯勇准备做饭,6点半他要去上夜班,和儿子商量晚饭吃什么后,侯泽关上电脑,帮忙洗菜,一切再正常不过。

    5点半,邓娟到家,眼看最后一个菜要出锅,夫妻俩喊侯泽吃饭,却没有回应。侯勇一边朝厕所走去,一边问邓娟:“泽泽出去了吗?”邓娟有点迷惑,“没见出门啊。”

    侯勇三两步从厕所出来,打开卧室,只见离地半米高的窗户开着,窗下放着电脑椅。侯勇略感不安,伸头一看,差点晕过去,依稀可辨地上躺着一个身穿黄白色上衣的人,那正是儿子。邓娟瘫软在地。侯勇本能地拖着走不成路的邓娟,赶紧下楼查看。

    一切都回不去了。侯泽这毫无征兆的一跳,砸死了楼下遛弯的婆孙俩,让两个家庭陷入深深的伤痛中。

    生日,隆重的告别?

    没有遗言,不明不白死去,始终是夫妻俩的心结。而回顾事发前的时光,让侯勇记忆犹新的就是唯一一次生日宴。

    事发一周前的5月25日,是邓娟46岁生日。这一天,侯泽订了个蛋糕,做好菜,等着父母回家吃饭。“这是我第一次过生日,蛋糕很大,那天大家都蛮开心的。”邓娟回忆,当时儿子已有近十天不怎么出门了,再加上感冒,整天闷闷的不说话,原本她觉得浪费,但看到孩子那么开心,说了很多话,她也很高兴。“觉得儿子特别懂事孝顺。”

    饭桌上,侯泽还说,订蛋糕用了张70元的代金券,并嘱咐他们,还有一张代金券,下次买面包可以用。“他喜欢吃蛋糕,那天吃了好大块。”

    一直以来,侯泽的懂事乖巧,让侯勇骄傲,也是夫妻俩忙碌打拼的动力。

    “儿子从不乱花钱,非常体谅我们。”在侯勇记忆里,侯泽从没和小朋友打过架,很少要零用钱,文静乖巧。12岁那年,他和妻子去成都打工,回来时要给孩子买新衣服,拗不过父母的侯泽说“那你们买便宜点的就行”。

    后来,侯泽当兵了。侯勇去南京看望他,原本要请儿子吃大餐,最后侯泽却点了“蛋炒饭”,他说,不想让父亲花钱。“他当兵有补助,都攒下来了,过年,还给我们2000块的大红包。”谈起这些,侯勇哽咽了。

    “我不晓得他为啥子这么做,或许成年人压力太大?”听到侯泽跳楼,表哥邓福非常震惊,他和侯泽关系最为亲密,2019年初回眉山时,俩人经常一起耍。“没发现精神有问题。”

    邓福说,他曾和侯泽一起供职过眉山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侯泽性格内向,一紧张总会结巴,没做多久就辞职了。侯泽也曾向邓福抱怨过,工作不好找。侯泽也萌生过做外卖骑手的想法,获得面试资格后,却没去面试。邓福知道侯泽打游戏超棒,但绝不认为他是“好吃懒做”的人,“他在常州工作两年,攒了四五万。”邓福说,侯泽常给父母网购东西,“用的都是自己的钱。”

    病史,埋下争议

    侯泽跳楼,导致一老一小死亡,让另一个家庭卷入无妄之灾,年近半百的父母也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事发后,一审判决侯泽父母赔偿152万,二审判决赔偿106万。目前侯勇仍在上诉,“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确实拿不出这么多。”

    而双方的一个焦点,就在于法院判定其儿子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点,我们是不服的。”

    事情从2016年说起,刚复员回来的侯泽,随父母在常州居住,暂未找到合适工作,便常宅在家打游戏。邓娟看到孩子不出去找工作,偶尔叨叨两句,没想到侯泽离家出走了,这可把他们吓坏了,他们连夜寻找,终于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了儿子,回来后儿子却有点不对劲儿。“晚上会胡言乱语。”侯勇说,“但没有打人、狂躁啊这些行为。”

    他们陪孩子去医院,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治疗期间,侯泽很配合,情绪很稳定,偶尔会让父亲给他带包烟,还不忘嘱咐“一般价位的就行”。半个月后,侯泽出院,院方告知侯泽回家继续巩固吃药。侯勇说,出院后,儿子还和母亲一起在常州一灯泡厂上班,“操控电脑,做得很好,没犯过错,还带了俩徒弟。”

    这一点工友可以作证。“性格蛮好,很踏实,精神方面没有异常。”侯泽曾经的工友说,“他离职要回眉山时,班组长还给他父母打过电话,希望他留下来。”

    所以,当法院根据诊断书认定侯泽出院后仍在吃药,并未痊愈,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侯勇和妻子有些不解:“得过精神病就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了?要是娃的病没好,咋会让出院,咋会把工作干这么好。”

    106万,父母该不该承担?

    记者了解到,本案分为两个案件进行,一个是被砸身亡的老人的丈夫将侯泽父母告上法庭,双方之间的生命权纠纷案,另一个则是被砸身亡的孩子的父母与侯泽父母的生命权纠纷案。

    二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侯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判决称,侯泽父母已尽监护责任,适当减轻侯泽父母的侵权责任,故酌定其承担本案因周女士祖孙俩死亡所造成的损失70%的侵权责任。因此赔偿金额从一审时的152万变为106万,赔偿金额除侯泽的遗产外,其余部分由侯泽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侯勇的代理律师李兵认为,不能依据三年前的医学诊断报告,就认定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一审后,我们找到了出院证明,他的精神病是完全治愈的。”这其中包括,侯泽能独立上下班,在微信聊天中也有清晰的思维逻辑和语言表达,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电脑操作APP等。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中规定:具有精神疾病既往史,但在民事活动时并无障碍;或者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消失;或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病理性精神活动具有明显局限性,并对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具有辨认能力和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均可鉴定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路人很无辜,我们也深表惋惜,但法院判赔时,也应当考虑到死者父母的承担情况。他们也是受害者,106万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承担不起。”李兵说。

    公开报道显示,侯泽父母在眉山有套房子。家里老房子拆迁后新分了一套房子,在侯泽名下,但目前并未拿到钥匙。

    10月28日,记者从李兵那里了解到,他们向四川省高院申请的再审,已被驳回,“下一步,可能会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恨意,无处安放

    不管结果如何,对于两个家庭来说,这都是难以言说的痛。

    500多个日夜,侯勇和邓娟总会梦见儿子,多数是懂事温和的样子,醒来泪水浸湿了大半个枕头。可想起儿子不声不响离去及留下的烂摊子,邓娟的恨意不由得爆发。“我做梦都想问问他,我们哪里对不住他了。”

    2019年7月,他们搬离了眉山市区,和婆婆一起住在这座远离村居的土坯房里,没有拿侯泽的任何物品。

    银行卡、微信支付用不了,失去生活来源,夫妻俩不得不借钱维持基本生活,打官司、日常开销负债已逾10万。未来怎么办,邓娟没有想过。

    另一方受害家庭,事发后也搬离了原居所。他们拒绝接受媒体采访,不愿意露面和发声,希望时间能弥补伤痕。“一切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在106万赔偿费用上,代理律师高先生表示当事人没有退让的想法。

    是啊,一夜之间失去母亲和儿子,有什么理由让对方退让呢,可自己呢?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赔付百万,又该怨谁呢?“唉,我们命苦吧。”邓娟知道,丈夫想儿子了。(文中侯泽、侯勇、邓娟、邓福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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