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 图 视频 陈姝/剪辑
10月21日,记者从贵港交警部门获取一条视频,该视频是因为一条狗引发的交通事故,该事故也引起了不少市民及养宠物人士的关注。
近期,在贵港平南县江滨路乌江小广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条横过马路的宠物犬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车上一名儿童受伤。
经过民警调查得知,当日上午8时22分,赵某驾驶一辆搭载一名儿童的电动车从乌江村方向往县政府方向行驶,经过江滨路乌江小广场路段时,遇罗某未牵狗绳的宠物犬横穿马路,赵某发现后避让不及,致使电动车与宠物犬发生碰撞,随后连同电动车跌倒。由于赵某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跌倒时头部受伤。
据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主任介绍,遛狗时必须要有成年公民牵绳,并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当地规定,如果因狗乱跑至马路上,引发的各类事故(比如小狗撞翻电动车导致骑车人受伤),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应当由养狗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0月22日,记者从贵港交警方面获悉,该事故伤者受伤不严重,交警判定,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宠物犬饲养者罗某承担。
交警提醒广大饲养宠物的群众,宠物犬体型不论大小,带出家门时一定要用绳索牢牢拴住,确保宠物在可控范围内,避免宠物突然冲出马路致使意外发生。也请各位司机朋友在驾车途经群众外出散步集中亦或是路口路段的地方,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提前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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