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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人民法院报 10月16日消息,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不久前,多起罪犯利用保外就医制度缺陷“纸面服刑”事件引发社会聚焦。张苏军委员建议,在草案中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修改为“暂停刑罚执行制度”。
“国外类似的制度都是保外就医的期限不记入服刑期,这样就使很多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罪犯失去了钻法律空子的动力。”张苏军说。
“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刑罚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停刑罚执行。暂停刑罚执行期间,不记入刑罚执行期限”。对此,张苏军提出了具体建议。
(原题为《委员建议引入“暂停刑罚执行制度”,堵住“纸面服刑”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