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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8月13日,经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清丰县公安局六塔派出所对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执行逮捕。
自“龙剑”行动开展以来,六塔派出所主动作为,对辖区涉油站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打源头、端窝点,严防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2020年7月8日,六塔派出所民警驾车行驶至清丰县柳格镇至固城镇公路中段时,发现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车主使用一军绿色油桶给一辆本田轿车油箱内添加汽油,该所民警依法对该人和车辆进行检查,在白色大众牌轿车后备厢内发现军绿色油桶7个,其中3个桶内装有汽油并用于销售。
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清丰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经讯问,刘某对其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案数额较大,7月9日,该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刑事拘留。
该案件发生以来,六塔派出所对该案件进行多次研判分析,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涉案金额巨大。经调查走访,刘某自2018年以来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金额较大。8月5日,该局依法向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呈请批准逮捕。8月13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日,该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执行逮捕。①任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