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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指南发布 发热咳嗽等症状列入监测范围

来源: 2020-08-11 0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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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健委官网10日发布《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到,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包括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全日健康观察。了解学生有无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结膜充血等症状,以及症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有条件地区宜建立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

    《指南》明确,学校成立由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工作。学校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按照GB28932设置,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每学期对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进行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承担相关工作。

    学校落实必要的防控保障,包括设置临时留观场所,配备消毒设备和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有条件的地区宜建立传染病症状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

    达到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须2小时内报告基本信息

    预警指标方面,在一定时限内同一宿舍、同一班级或同一校区内,具有流行病学关联(流行病学关联指共同学习、生活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或其他密切接触等)的相似症状学生例数达到或超过《指南》规定的例数,即为达到预警指标。相似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头痛、咽痛、 腮腺肿大、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乏力、结膜充血等。

    《指南》提到,达到传染病症状预警指标时,经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核实后,使用规定表格进行记录,并在2小时内报告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发病主要症状和人数等基本信息,在24小时内报出患病学生姓名、班级、发病时间、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详细信息。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以最便捷的通信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据国家卫健委网站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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