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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投资买房 近7年没见到房子,洛阳一业主怀疑自己被“套路”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6-14 1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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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超飞/文 李书宝/图

  【核心提示】

  全款54万投资买房将近7年,不仅约定的返还款没得到,就连房子也迟迟拿不到手……最近洛阳市石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更让他吃惊的是,通过查询发现,早在自己交款之前房子已被卖给别人。如今钱花了房子却还不知道在哪儿,让他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对此,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投诉】

  全款投资买房,快7年也没见到房子

  近日,家住洛阳的石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爱人2013年9月在河南彤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辉置业”)开发的彤辉广场,全款购买了一套投资房。按照协议约定,彤辉置业应分别在交款后第六、第七年,分两次返还购房投资款。

  2013年9月26日,经朋友介绍石先生和爱人在洛阳伊滨区的彤辉广场,全款54万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写字楼,并签订了《彤辉广场写字楼项目投资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石先生须在协议签订5日内全额支付房款,作为投资回报,彤辉置业在2018年12月和2019年12月,分两次全额返还投资款。如果业主未能按时缴纳全部房款,将被视为违约,协议作废。彤辉置业如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返还投资款,将视为违约,双倍返还投资款。

  “当时我们就是冲这个投资项目,才选择在彤辉买的房。”石先生说,没成想快7年过去了,不仅投资款没拿到,房子也迟迟交不了。2018年其爱人曾多次到彤辉置业询问返还投资款一事,被以返还时间未到为由拒绝了。2019年再次索要返还款时,却被告知已违约不具备返款资格。

  “我们当天交完全款、开完收据之后才签的协议,怎么就违约了?”这让石先生很不解,除了投资款外,他和爱人多次要求与彤辉置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

  【调查】

  业主违约在先,已不具备投资返款资格

  为什么石先生全款投资购房近7年,不仅未能按协议约定拿到应有的返还款,反而连房子也没得到?

  随后,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在伊滨区的彤辉广场,见到了彤辉置业董事长李倩。对此,李倩称按照协议约定他们违约了,不具备返还投资款的资格。

  李倩找出了当初公司与石先生爱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和交款收据,双方协议签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交款收据时间是在2013年9月26日。“他们是在协议签订后10个月才交的房款,未按照协议规定的5日内交款,已经违约,所以不具备返还投资款资格。”李倩说。

  但对于李倩的这一说法,石先生和其爱人并不认同,称他们是2013年9月经过朋友介绍,才知道彤辉置业有这个写字楼投资项目,并且交房款和签协议都是在9月26日当天进行的。

  2013年9月26日交的房款、签的协议,交款日期为什么会是2012年11月30日呢?“当天是我爱人去交的房款并签了协议,日期也是按照对方要求填写。”石先生说,对方业务人员称,其他购房者都没有返还投资款这一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需要把签协议日期往前提,当时过于相信对方,确实有点大意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当初给石先生爱人办手续的彤辉置业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协议签订时间就是在2012年11月30日,并非交款当天。

  【质疑】

  既然房子已卖给别人为啥还收我房款?

  既然按照协议约定,不具备返还投资款资格,自己买的房子总该能得到吧?事实并非如此。

  据石先生称几年来一直联系彤辉置业,要求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房子也没见到,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至于迟迟拿不到房子,李倩则表示是对方不愿意承担物业费,所以迟迟不过来领取钥匙和收房。

  今年6月2日,石先生带着当初签订的协议,到洛阳市民之家查询房屋状况,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当初所购买的彤辉广场10楼1007这套房子,早在2013年5月已经被卖给了别人。

  也就是说在2013年9月26日石先生爱人交房款时,房子已经被卖出去了。“既然房子已经被卖了,为什么当初还收我的房款,这不是欺骗吗?”石先生气愤地说。

  “对方并没有在签订协议5日内交房款,而是推迟了10个月已经违约,可以视为放弃投资购房资格,我们有权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李倩说,房款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到了公司账户,后来知道情况后就打算将钱退回去,对方却一直不过来。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发生纠纷,首先应当按照各自持有的书面证据为准来主张权利。但是,鉴于双方对于实际签约和付款时间存在争议,且该争议直接涉及到买方违约或者卖方违约的实质问题,建议双方各自收集证据后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如果经查明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业主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有权向行政机关投诉并对其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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