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时任仰韶镇礼庄寨村村委主任刘韶民申报并确定为2014年第二批危房改造项目,但房屋实际未进行翻修。2015年7月,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中,时任村支书刘某某(已亡故)向仰韶镇提供虚假材料,时任仰韶镇城建办原副主任李明林未能认真履职,致使刘韶民的房屋未进行翻修而被验收合格,违规领取5000元危房改造款。2019年3月,刘韶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0月,李明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5000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天池镇南涧村原村委主任赵满德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2014年9月,时任天池镇南涧村村委主任赵满德明知自家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以妻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且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自行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村委公章后上报至天池镇政府城建办主任钱某某(已另案处理)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600元。2018年12月,赵满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600元违纪资金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