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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开电动三轮撞倒8岁男童

来源: 2020-05-09 06: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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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麦视频记者 李玮

    5月5日,中牟县一位9岁女童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因操作不当,误将和自己一块玩耍的8岁小伙伴撞伤,目前还在医院抢救。

    5月6日上午,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中牟县郑庵镇一村庄,5日下午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人事故,人员有伤,请求处理。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由于事故发生在5月5日下午,现场已经没有任何痕迹,事故民警只好围绕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

    经调查得知,事故发生在5月5日18时18分左右,造成这起事故的当事人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李某,受伤者是8岁的小男孩王某。

    据李某的父亲说,当天下午,他和妻子、儿子开着自家的电动三轮车到地里干活,在路上碰到女儿和她的小伙伴(租住他家房子的王某的儿子)在路边玩沙土,就让女儿坐车和他们一块去了地里。大约18时,女儿说口渴,想回家喝水,妻子就给女儿3块钱,让她到村里的超市买水喝。当时女儿是开着放在地头的电动三轮车去的。18时34分,他接到王某母亲打来电话说,他女儿撞到她儿子了,人快不行了。于是他一路跑回去,并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据开车的小女孩李某讲述,当天下午她是和王某先在一块玩的,后来跟爸爸到地里去了,王某自己继续在那里玩。当她开着电动三轮车去超市买水时,正在玩耍的王某也跟着跑了过去,她买过水返回时,王某在前面跑,她就在后边开车走。走出十几米后,她想从左边超王某,谁知前面正跑的王某突然向左转了一下,她措手不及,将王某撞倒,车子从王某身上轧了过去。

    截至发稿,王某还在医院的ICU病房救治,暂时还没有脱离危险期,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自觉管好自己的孩子,管理好自己的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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