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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尚未过去,“摩的”已经出动,郑州交警联合执法治理非法营运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3-12 1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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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图

近日,郑州交警一大队严格落实支队“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要求,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月11日,郑州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花园路和纬五路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起涉嫌利用电动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运营违法,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罚。

2020年3月11日上午11时许,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花园路和纬五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载人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对其进行纠正。但电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让后座的乘客下车后试图逃避民警检查,执勤民警联同同事随即将其控制。经现场询问,驾驶人王某承认自己是一名“摩的”司机,他是从人民路丹尼斯超市附近主动揽活搭载一名乘客前往花园路纬五路口,因赶时间驾驶车辆一路沿机动车道行驶,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王某对自己利用电动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运营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执勤民警对乘客进行批评教育采集相关信息后令其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离开。王某则被传唤至交警一大队案侦中队。

在大队,值班民警对其进行详细的询问,制作相关材料,对其走机动车道和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后移交至前来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根据已实施的《郑州市规范城市客运行为若干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做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据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明昊介绍,近期,交警一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利用电动自行车、机(电)动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进行暂扣,违法当事人将面临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双重严格处罚。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出行要选择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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