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栏目

最高奖1000万元 支持大数据发展 郑州“放大招”

来源: 2019-10-31 03:34:16
  • 关注官方微信

  • 天天315维权

    10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日前正式下发。从2020年1月1日起,郑州市将通过一系列高含金量的奖补措施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大数据企业可获得高达1000万元奖励。□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设立20亿元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

    此次,《实施意见》从布局、企业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在产业布局方面,支持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建设发展,积极拓展超级计算在新型智慧城市、地理信息测绘、精准医学、人工智能及工业大数据分析等领域应用。

    在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框架体系下,设立首期20亿元的郑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对在郑州市注册的投向大数据企业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纳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基金支持范围。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每年组织评选10家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大数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年度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大数据企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奖励1000万元

    具体到大数据企业,能获得怎样的扶持?《实施意见》明确,对大数据企业自用宽带、云服务及数据中心资源租赁给予50%的租赁费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大数据企业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租金全额奖补支持,500平方米以上到300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给予50%的租金奖补支持;对大数据企业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此外,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郑州市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对于在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总额1000万元奖励;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大数据企业,给予总额800万元奖补;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给予10万元奖补。

    符合条件大数据人才每人可获1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支持大数据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等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数据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大数据重大工程和示范应用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投资超过3000万元、新引入国家级大数据平台建设的企业给予投资额10%、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大数据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每件4000元给予奖补;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每件3万元给予奖补。

    在人才培养方面,对新培养大数据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培养单位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和科研院所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
有新闻想爆料?请登录《今报网呼叫中心》( http://www.jinbw.com.cn/call)、拨打新闻热线0371-65830000,或登录东方今报官方微信、微博(@东方今报)提供新闻线索。今报网商务合作招募中,诚邀合作伙伴,联系电话18737167215。
  • 时政
  • 河南
  • 社会
  • 民生
  • 财经
  • 教育
  • 行业
  • 综合

东方今报|资源手册|呼叫中心|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广告服务|技术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5 - 2019 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东方今报全网中心  版权所有:东方今报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