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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消息】在线旅游平台投诉较多 多家平台用户满意度低
《国庆小长假OTA(在线旅游平台)消费评级榜》依据第三方“电诉宝”( 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 ,网址: 315.100ec.cn)自9月份到10月7日期间,受理的涉及在线旅游平台用户消费纠纷案例大数据得出。上榜的被投诉11家OTA平台中:同程、艺龙、携程和飞猪四家平台用户满意度综合指数为0.75以上,获“建议下单”购买评级。
另有世界邦旅行、去哪儿、走着瞧旅行、旅划算、侠侣亲子游、联联周边游、途牛等7家平台,用户满意度综合指数均低于0.4,获“不建议下单”购买评级。
此外,马蜂窝、骑驴游、微旅等在线旅游平台也遭到消费者的投诉。
问题一:景区“罢工” 平台退款难
消费者购买在线旅游产品,往往会因为不可抗的因素不得已退款,而在退款时平台却说“不”,甚至联系不上。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蒙慧欣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消费,遇到未消费不予退款的、过期不退的,可以向工商等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问题二:宣传不到位 售后收取高额手续费
7月16日,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航空公司要设置阶梯退改签费率制度,严禁OTA平台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但是,仍有不少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机票、酒店后,行程有变需要退票,却被收取高额手续费,部分手续费竟是票价的一半以上。
对此,蒙慧欣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网络交易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情况作出了列举,并设置了兜底条款。高额退改签费用以及特价机票不退不换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应认定为无效。而过高退票费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
问题三:订单信息显示不符 售后服务不到位
在购买在线旅游产品时,到店后与描述不符,货不对板售后退款的现象屡屡存在。有消费者表示因订单信息显示不符耽误用户的行程,售后平台不积极受理。
对此,蒙慧欣提醒广大消费者,《电商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在购买在线旅游产品时,对于商家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的现象一定要举报维权,保护自己的正当消费权益。
■温馨提示
在线选择旅游产品时这些坑不得不防
游客在线上选择某条旅游产品时,应该仔细查看预订须知,以免事后发生纠纷;如果旅游网站上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条款”的弹框,一定要点开仔细看一看条款内容,再选择是否打钩;下单成功要保留证据,下单后留好预订时的截图、截屏;对于超低价旅游线路,应仔细鉴别具体的服务项目以及额外要求;实际消费中遇到要求强制消费的,可以直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遇到未消费不予退款的、过期不退的,可以向工商等监管部门举报维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