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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引纷争 释法明理促履行

来源: 2019-07-25 01: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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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郭凯

    近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熊某终于将30000元钢材款给了申请人冯某。

    申请人冯某和被执行人熊某系买卖合同纠纷,2016年10月,焦作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黄河大堤建防汛仓库,熊某承包了该工程的部分内容。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7日,熊某在冯某处多次购买钢材,总价共计135000元。其间,熊某向冯某偿还了105000元。后冯某要求熊某偿还剩余的30000元,熊某始终未给,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冯某诉至武陟法院。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熊某支付冯某钢材款30000元。

    执行干警通知熊某到执行局说明情况,熊某称自己与冯某还有其他纠纷,所以没给剩下的钱,干警通过对熊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熊某履行了钢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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