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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肖萌
7月18日,住建部网站公示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郑州市名列其中。
文件显示,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据了解,竞争性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城市新增租赁房源数量、解决新市民租赁需求人数、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指标确定。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16个城市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7月24日。
2017年7月,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就提出了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同年,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成为首批房屋租赁试点城市。
此次入围的16个城市,包含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11个省会城市及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厦门。相较两年前,增加了北京、上海两个一线城市,北方城市长春替换了沈阳,西南新增了长沙和重庆,增加了山东省省会济南和福建省省会福州,调出了广东省的两个城市佛山和肇庆。
据悉,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示范城市可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方案。
作为全国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之一,郑州市在2018年5月就下发多份有关完善住房租赁试点配套政策的文件。此次包括郑州在内的16城入围试点城市名单,都是东中西部地区相对规模较大、且人口净流入和住房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城市。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在中央财政的持续下,这些地区能够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