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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公安干警将涉嫌拒执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郑并羁押)
(左图:干警车票行程信息;右图:因嫌疑人没有补到有座车票,两名公安干警将座位让给犯罪嫌疑人,自己轮流坐在车厢连接处,全程文明执法)
猛犸新闻 · 东方今报记者李瀚通讯员 高云鹏 晋永涛 常丹华
从12月25日至29日,短短五天时间,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派驻到郑州高新区法院的“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韩冰、柳劲松两位民警由郑州出发,远赴浙江温州、江苏南京、四川绵阳三地,行程五千多公里,分别将涉嫌拒执犯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林某、刘某押解回郑予以羁押,为相关案件的进一步妥善解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相关案件承办法官介绍,两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分别为林某、刘某。其中,林某与胡某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九百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林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胡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林某前期进行过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林某与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还款五十万元,经胡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销了对林某的限制高消费令。随后,被执行人林某隐匿不再露面。后期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在被撤销限高后,银行卡有过资金转移记录,并多次乘坐飞机、高铁。基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林某涉嫌拒执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另一起案件系刘某与河南某汽车公司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标的四百七十八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河南某汽车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刘某进行电话沟通,刘某每次均声称会及时履行义务,但却未有实际还款行为。在执行干警前往四川绵阳进行腾房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及其亲属对执行干警有攻击行为且拒不配合。经调查得知刘某名下原有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但其存在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将刘某依涉嫌拒执犯罪资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接到法院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确认嫌疑人行踪线索后,公安干警立刻奔赴当地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郑。
郑州高新区法院与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于2017年6月联合成立“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当年即成功抓获并押解涉拒执犯罪嫌疑人15人。2018年,警务办公室两位民警在高新区法院党组有力支持及郑东分局党委正确指挥下,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方法,全年截止目前已抓获并成功押解涉嫌拒执犯罪嫌疑人28人,有效震慑了广大失信被执行人,打击了拒执犯罪的嚣张气焰,为高新区法院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