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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成“老赖”政务诚信促执行

来源:猛犸新闻 2018-10-18 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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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李瀚通讯员唐悦

近日,长垣法院顺利执结一件某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这是长垣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加大执行力度,重点解决一批涉及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主体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渐规范,公职人员因参与民事、经济活动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以至于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逐渐增多。此类案件大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审理过程相对容易,但文书生效后的执行却成为困扰法院的突出问题。公职人员成为“老赖”,不仅是政务诚信的缺失,更会动摇整个社会信用大厦的根基。本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某公职人员自动将欠款交到法院,案件得以执结。

一、基本案情:

2017年5月,翟某某借到朱某某18万元并打了欠条,公职人员佘某某和高某某是本案的担保人,其中高某某不但是本案的担保人还是借款人朱某某的前妻,2017年8月30日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了(2017)豫0728民初3034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说明担保人佘某某和高某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于2018年3月13日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垣法院于同日立案。 执行过程: 翟某某向长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长垣法院积极与佘某某和高某某沟通,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以便于更好的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为申请执行人带来司法程序中的公平正义,翟某某对于长垣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服务表现出了十分满意的态度。2018年3月25日,长垣法院向被告人翟某某、佘某某和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加入失信名单后被告翟某某还了10万元整。剩余8万元一直催要无果,2018年7月25日经县纪委监察委约谈,碍于司法威严,2018年8月4日公职人员佘某某和高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剩下8万元余款,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三:典型意义:

据悉,河南省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而“涉党政机关,涉事业单位、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涉公职人员”案件不仅影响了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进度,同时也损害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群体的形象。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党政机关理应成为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典范,党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重阻碍法治社会的构建。所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社会民众会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倡导核心价值观的当今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孟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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