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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被迫履行过户登记义务

来源: 2018-07-28 0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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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被执行人薛某某岳父窦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在申请人辉县市某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下,代为将车辆过户到薛某某名下,并代为缴纳了执行费。法院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薛某某生活、工作期间高消费,迫使其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2017年6月13日,辉县市某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将挂靠车主薛某某告上法庭。

    调解书指定期间已过,薛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车辆过户义务。2017年11月14日该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辉县市法院于2017年12月16日依法对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王和庆 陈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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