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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启动 “北漂”落户首都不再是“梦”

来源: 2018-04-17 0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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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北京“漂”几年了?是不是梦想能有北京户口?能尽快买房、摇号买车?能让孩子在北京参加高考?好消息,这些“梦想”都有可能实现了。

?昨日,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在北京市人社局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并进行实际申报。今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将公布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

项资格条件

申报积分落户时,申请人需要满足4项资格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北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按照今年申报工作的安排,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在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经系统自动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成功注册,进入实际申报页面。申请人逐项填报各项积分指标,经用人单位确认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结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9月5日以后,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

按照规定,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申请未达到落户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

个积分指标

积分落户的积分指标分为9项,包括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针对这9项不同的指标,也有不同的加分和减分标准。

具体积分指标怎么算?看这里: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连续缴社保满1年积3分。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费满1年积3分。

截止到积分落户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对应这次申报就是2017年的12月31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选取申请人在京累计缴费时间最长的险种月数除以12,即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在此项指标中,社保的补缴月数并不计算在内。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自有住房、合法租赁、单位宿舍分别算积分。该指标要求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对于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京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计算。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时,以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数,并优先计算自有住房积分。对于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教育背景指标

学历、学位同时取得方可积分。一是要准备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二是除大学专科外,只取得学历但未取得同等学位或取得学位但未取得同等学历的均不予积分。大学专科(含高职)积10.5分;本科积15分;研究生积26分;博士积37分。

4.职住区域指标

转移后住所需为自有住房方可积分。北京市人社局强调,居住地转移前的住所可以是自有住房、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转移后的住所应为自有住房。

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累计12个月按满1年确定积分,不足12个月不积分。

5.创新创业指标

获奖可得相应积分。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经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或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股东,可最高积6分,最低积2分。

6.纳税指标

近三年连续纳税可积分。近3年连续纳税,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可积6分;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也可积6分。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加20分。年龄计算以个人身份证记录为准,由系统直接记录显示。

8.荣誉指标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均可加20分。各荣誉指标加分不累计。

9.守法记录指标

每条违法记录减30分。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是指以本市公安机关为行为主体,对各类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次数以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市公安局记录为准。

个注意事项

1.北京市人社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方面介绍,申报积分落户,用人单位应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以下简称Ukey),并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申报积分落户使用的Ukey存储的单位信息应含有五证合一后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该Ukey已开通社保业务;个人注册后,要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与单位进行关联。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单位核实确认后,才可以继续进行申报。

2.2017年1月1日以后,个人需以租赁住所积分的,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3.需以国内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及身份证信息一致,一致的需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4.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或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5.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中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综合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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